返回
顶部
首页 > 正文
陆良做好脱贫攻坚“兜底”工作
  • 发布日期:2017-06-02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393

  陆良县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的“兜底保障”部署要求,全力发挥社会救助功能,将扶贫工作与民政救助职能紧密结合,更好服务于精准扶贫大局,切实保障困难人群的切身利益。

  该县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社会救助配合工作。将公益救助资金和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为贫困乡镇、贫困村争取脱贫攻坚项目资金1600万余元,发挥好方方面面对脱贫攻坚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临时性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低保保障等措施帮助贫困户缓解暂时生活、生产困难,并鼓励贫困户借助劳务输出、发展产业、加强培训、推动创业等机遇促进就业,找到适合自己的脱贫致富门路。去年以来,对困难人群开展医疗救助291人次,发放救助金115.5万元;开展临时救助3405人次,发放救助金463.25万元,发挥了民政部门的兜底保障作用。

  该县通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进行对比,对还没有纳入低保保障的建档立卡户按照农村低保保障的三个条件进行排查核实,对生活长期困难,增收无门,无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尽力纳入到低保保障范围,对困难家庭没有整户保障的,尽快实行互保,达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动态管理,有进有出”,该县共将223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同时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等,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在运用好当前救助体系的同时,探索进一步扩展救助渠道,丰富救助形式,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该县对所有困难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加强档案管理,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实现救助对象准确,救助方案合理有效。开展低保工作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低保政策,对其他搭车保障的安排坚决杜绝,防止出现违反低保政策的行为发生,先后取消了144名公职人员直系亲属、21名村组干部直系亲属、218名经济状况较好的群众的低保待遇。将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挤占挪用“救命钱”,触碰民生资金“高压线”。
曲靖日报 李星易 潘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