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会议对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指出,当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仍是造成贫困的重要因素,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场关键战役,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动员社会力量,采取超常举措,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
会议强调,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必须坚决贯彻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因地因人施策、因病分类救治,切实提高健康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完善全民医保制度,进一步增强防大病、兜底线能力。基本医保对农村贫困人口要给予更多扶持,建立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协同互补,形成保障合力。新农合、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新农合、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进一步提高门诊和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2016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实行县域内住院先治疗后付费,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会议提出,对贫困大病患者要实行分类救治,能够一次性治愈的,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需要维持治疗的,进行长期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由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实施。2016年起,选择疾病负担较重、诊疗路径清晰、疗效确切的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
同时,会议要求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人才综合培养,实施三级医院稳定持续的“组团式”对口帮扶,提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要加快建设分级诊疗制度,组建家庭医生的签约团队,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统筹推进贫困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激发贫困地区医疗服务内生动力。各级政府要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健康扶贫投入,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健康扶贫强大合力。要创新健康扶贫途径和形式,调动地方主观能动性,发挥基层创新能力,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动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取得实效。
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在省、市、县三级分别设置视频会议分会场。28个省(区、市)卫生计生委、扶贫办的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有关司局和有关直属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解放军各军种后勤部卫生局,战略支援部队参谋部战勤计划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机关事务管理总局办公厅(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各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保障组卫生处、原各军区联勤部卫生部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