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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和全省扶贫部门 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 发布日期:2016-05-23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572

  5月17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和云南省扶贫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韩跃先、省扶贫办副主任王仕平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工作情况。新华社、人民网、检察日报、法制日报、云南日报、云南新闻联播等19家中央驻滇和省内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从9个方面进行了提问,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庄李全、反渎局局长尚俊平、预防处处长吕庆胜分别作了细致回答。省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冯琳主持发布会。



 
  当前,云南仍然是全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十三五”时期,云南要实现470多万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脱帽的目标,脱贫攻坚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省扶贫办副主任王仕平介绍,“十二五”期间,我省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4.3亿元,较“十一五”增加了139.72亿元。2016年,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压缩10%,全部用作扶贫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比2015年增加1倍以上,达到31亿元。




  随着扶贫政策实施和扶贫资金的密集投放,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两委”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扶贫资金的犯罪也呈现易发多发态势。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韩跃先介绍,2011年以来,省检察院先后部署了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大力查办了惠民扶贫领域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矿产征用开发、涉农政策性补贴等领域项目审批、工程验收和专项资金发放、管理、使用等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275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6.66%。今年,根据高检院和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省检察院进一步聚焦扶贫领域,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强化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廉洁环境。

  韩跃先副检察长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案件、重点地区四个办案重点和全面排查职务犯罪风险点、加强对策研究和检察建议、开展专项预防、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村到户四个预防重点来开展工作。当前,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正在按计划展开和推进。今年1至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95件719人,其中发生在惠民扶贫领域涉嫌职务犯罪的389人,占全部立办案件人数的54.1%,直接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开发工程项目实施中涉嫌职务犯罪的25人,专项工作成效已初步显现。下一步,省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为推进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为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驻省扶贫办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