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成龙)2011年至2015年,曲靖市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20亿元,减少农村贫困人口65万人,贫困发生率年均下降1.12个百分点。贫困地区群众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0年的3386元增加到2015年的7656元,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5.6个百分点。
“十二五”期间,我市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05件,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转移输出4.2万人,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小额到户扶贫贷款等入户扶贫项目,覆盖贫困地区86.5万户354万人。
实施整乡推进32个、行政村整村推进294个、自然村整村推进2040个,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溜索改桥16座等专项扶贫项目。认真落实片区10年规划和5年实施规划,乌蒙山曲靖片区累计完成投资412亿元,完成5年实施规划的106%;石漠化曲靖片区累计完成投资197亿元,完成5年实施规划的105%。各行业主管部门投入资金255.5亿元,实施10项行业扶贫重点工程,贫困地区水电路建设全面提速。
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观。实施社会保障工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应急救助相衔接的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低保和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免费就业服务全面实施。
实施扶贫安居工程1.1万户,易地搬迁2579户11430人,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居等工程,解决了13.2万户农村群众住房难的问题。实施新农村、美丽乡村、美丽家园等建设,开展连片环境整治,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创新扶贫机制,通过精准识别、动态调整,完成50个贫困乡、475个贫困村、79.91万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为开展精准扶贫奠定了基础。建立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机制,制定曲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办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考核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改革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