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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 发布日期:2016-02-04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405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助推剂”,管好用好这笔资金,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记者从河南省扶贫办了解到,2014年以来,该省认真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各项改革措施,通过强化资金支付进度和扶贫项目库等建设,确保了各项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
据了解,近年来河南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加大,2011年-2015年,中央财政下达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由98397万元增加到180305万元;河南省级财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由18090万元增加到75434万元,年均增幅远高于中央财政。
 
  河南省扶贫办副主任吕国范表示,目前河南省共有53个贫困县、8103个贫困村、576万贫困人口,贫困人数居全国第三位。只有将扶贫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将暖民心的钱花在百姓的心窝里,才能确保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2014年,河南省结合实际,在修订完善原有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出台了《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2015年,除对资金绩效评价优秀的重点县给予10300万元的资金奖励外,还将扶贫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为鼓励贫困县率先脱贫,将兰考县、滑县、固始县、新蔡县四个省直管县作为率先脱贫试点县,每个县给予2000万元试点资金。
 
  为了保证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公开透明,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河南省扶贫办要求各市县要强化扶贫项目库建设,提前谋划好项目,当年资金项目当年完成。2014年起明确了各级公告公示的原则、主体、内容、时限和形式。通过公告公示,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项目透明度。此外,近年来河南省还致力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河南省扶贫资金的清理整治,会同河南省财政厅,邀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对部分市县2011-2014年扶贫资金的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为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2015年在河南进行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因素结合资金使用绩效与项目库建设情况测算到市县,切块下达资金总量,由县级根据建档立卡的贫困村、扶贫对象具体情况,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使扶贫资金使用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资金用于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确保了2015年河南12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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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