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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请报送专项扶贫及试点项目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
  • 发布日期:2015-12-31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430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请报送 专项扶贫及试点项目工作总结 和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局):
 
   为全面了解专项扶贫和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现就报送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专项工作。包括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雨露计划、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工作。
 
  (二)试点项目。主要包括光伏扶贫试点项目、资产收益扶贫试点项目、四川省大小凉山扶贫开发与艾滋病综合防治试点、四川省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贵州省石漠化治理综合扶贫、贵州省威宁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宁夏自治区移民扶贫项目、宁夏自治区中部干旱带扶贫项目、河北省阜平县整村推进试点、湖北省房县回龙乡移民扶贫项目、甘肃省定西市产业化扶贫、临夏州脱贫攻坚项目、湖北恩施州综合扶贫试点、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综合扶贫项目以及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省(区)“溜索改桥”工程等。
 
  二、报送内容
 
 (一)工作总结。一是专项工作、各类试点项目“十二五”期间实施情况工作总结。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资金投入使用(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资金整合等)、实施方式、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二是专项工作、各类试点项目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16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二)填报表格。请按附件要求,填报相关数据。样表从下方“附件下载”处直接下载。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2016年1月15日前将文字总结材料和表格(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办规划财务司。
 
  联系人:庞菊华、田鸣
 
  电话:010-84419706
 
  邮箱:hxpangjihua@sina.com; 760269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