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师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全县农村扶贫开发攻坚实施办法(2014—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全县农村扶贫开发攻坚实施办法(2014—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师宗县委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5日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5日
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印发
(共印120份)
加快推进全县农村扶贫开发攻坚实施办法
(2014—2018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省、全市扶贫开发暨整乡推进工作现场会议、《曲靖市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等精神,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深入实施以整乡、整村推进为重点的综合扶贫开发,全力加快全县农村扶贫开发攻坚进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2014—2018年)
一、重要意义
2007年以来,我县积极探索贫困地区整体脱贫的新路径,先后实施36个行政村的整村推进、1个乡镇市级整乡推进扶贫开发和1个乡镇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综合扶贫开发示范建设,覆盖全县54个贫困村委会;还实施了395个村民小组整村推进扶贫重点村建设,扶贫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全县扶贫开发任务依然繁重。截至2013年底,按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全县仍有贫困人口9.94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9.58%,贫困发生率达24.6%;全县10个乡(镇、街道)、109个行政村,尚有7个乡(镇、街道)、55个行政村未实施整乡、整村推进综合扶贫开发。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委、省政府要求曲靖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委、市政府提出于2018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县的小康。
当前,我县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2011年,中央明确提出把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新阶段脱贫攻坚主战场,强调要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要求,最大限度提高扶贫开发效果。我县作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要坚持以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整乡推进为重点,全力推进连片综合扶贫开发工作。
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深入实施以整乡、整村推进为重点的综合扶贫开发,加快农村扶贫开发攻坚进程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加强领导、合力攻坚,确保取得实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化同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以贫困面较大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为主战场,以“整乡推进”、“整村推进”综合扶贫开发为载体,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合力攻坚,整体推进,全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科学开发的原则。把改善民生、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全面发展作为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攻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科学发展为主线,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坚持产业优先、重点突破、综合开发的原则。把培育特色产业作为农村扶贫开发攻坚的突破口,切实增强“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采取综合配套措施,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扶贫开发攻坚,确保到2015年全县贫困人口数量减半,基本消除785元标准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扶贫对象有饭吃、有水喝、有房住、有学上、有医疗、有产业;到2018年全县基本解决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解决2300元标准以下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问题。
三、主要任务
要坚持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力攻坚、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整乡、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为载体,整合部门项目,集合社会各方力量,“三位一体”扎实开展好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实施五大工程建设。
(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展“五小水利”、重点水库、渠系配套、节水型农业灌溉工程建设,加强中低产田地改造,实现人均1亩高稳产农田地。实施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人畜饮水安全问题,有水源的地方确保通自来水,没有水源的地方确保户均有1个生活性小水窖(小水池)。加强城乡一体化电网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完善农村电网结构,农村一户一表覆盖率达100%,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把贫困地区交通建设作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攻坚战的重点,通过实施“通达工程”建设,以及整乡、整村推进、革命老区等项目建设,力争到2015年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柏油路、硬化路或弹石路;到2018年,80%的自然村(组)进村道路和村内道路实现硬化。结合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和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实现自然村广播、电视、电话、网络信号全覆盖。
(二)特色产业培育工程。围绕曲靖市产业建设年三年行动计划、产业发展“三大战役”(园区经济战役、县域经济战役、民营经济战役)以及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等部署,以加快农业产业化为引领,抓住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和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机遇,实施高原特色农业“六大工程”,打造“十大特色农业示范园区”。着力强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引进培育综合实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着力打造农业产业品牌、优质农产品品牌。按照水利、科技、农机三配套的要求,大力整合项目资金,建设特色农业产业生产基地。完善基层农技推广、动物防疫等公共服务机构激励机制,大力发展经营性服务。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个达标合格的兽医站、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村级兽医室。加强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农村超市、电子商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流通网络。大力发展农村劳务产业。采取培训引路的办法,充分利用“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乡村流通人才”等示范性培训,以技能培训为重点,着力提高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的能力,促进农民增收。通过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工程,形成“乡镇有主导产业、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发展格局,实现户均1人稳定转移到二、三产业,人均拥有1亩高效经济林果,人均年出售2头商品畜,全县农民人均增收4660元。
(三)基本素质提升工程。发展教育事业,合理布局校点,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促进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对初中毕业考不上高中、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的农村学生,全部实施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和培训,引导和鼓励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继续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或一年以上技能培训。抓好技术普及和培训,广泛开展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扶持科技扶贫示范户;对青壮年劳动力有针对性地进行农村实用技术及劳动技能培训,经相关部门认定合格后发给实用技术证书,让每个青壮年劳动力掌握1至2门农村实用技术及劳动技能,确保户均至少有1人稳定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建设群众信任、团结干事、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好班子,继续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4‰以内,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四)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并举,建设美丽乡村。按照“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要求,建设一批特色小集镇,引导农业人口加快向小集镇转移落户。抓好村庄规划建设,实施村容村貌和环境整治,抓好污水、垃圾处理和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改善人居环境。结合实际,在群众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标准、统一风格、统一色调、统一图纸的要求建设农村安居房,确保每户都具备抗震能力,人畜分居,整洁实用,卫生厕、卫生厩配套的安居房。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治理、矿区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探索有利于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和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机制,促进贫困地区生态持续改善。统筹推进重点区域和工业、农业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及面源污染治理,加大重点河流整治力度,加强自然灾害防治。
(五)社会保障完善工程。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提高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率。加强医疗救助。实施“雨露计划”,加大对贫困学生的教育资助力度。加大易地扶贫、危房改造、保障房建设力度。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按照“市级统筹、县为重点、乡抓落实、帮扶到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原则,县级有关部门组成规划编制指导组,指导各项目乡(镇、街道)、项目村编制扶贫开发规划。规划要突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建设重点。规划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论证、评审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乡(镇、街道)、村组织实施。
(二)连片开发
1.整乡、整村推进扶贫。一是每年启动一批扶贫开发“整乡推进”、“整村推进”建设项目,共实施5批,每批实施时间2年。其中,每年争取实施1个省级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建设,每个乡(镇、街道)投入资金不低于1.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2000万元,县财政配套500万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1亿元,社会帮扶资金200万元,群众投工投料折资2500万元;每年争取实施4-9个省级扶贫开发行政村“整村推进”建设,每个行政村投入资金不低于6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100万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500万元。二是每年实施40个村小组“整村推进”省级扶贫重点村建设,每个村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扶持15万元或30万元(深度贫困重点村,每个村由中央、省级财政扶持30万元)。三是每年实施20个村小组“整村推进”县级扶贫重点村,每个村由县财政扶持1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0万元。
2.产业扶贫。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师宗县产业扶贫规划》要求,努力打造“丰富多样、生态环保、安全优质、四季飘香”四张名片;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巩固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大力开发特色种植、养殖等骨干增收产业,以产业示范村建设为引领,加快提升贫困地区产业化进程,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实现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到2018年,重点推进六大工程建设。一是优质粮油发展工程。在继续巩固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油菜30万亩以上,粮食生产向优质、高效、高产方向转变,做大做强“师宗优质米”、“黑尔糯米”等优质品牌。二是特色经作提升工程。以农产品深加工为引领,认真组织实施优质烤烟、蔬菜、中药材、蚕桑、水果、花卉、绿化苗木等原料基地建设工程;按照区域布局合理、农业装备先进、产业优势突出、生态环境优良等要求,建设10个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园区;着力打造5000亩外销型蔬菜生产基地;在五龙、龙庆、高良重点发展薏芢、生姜、冬早马铃薯产业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小粒咖啡等新兴产业;巩固发展蚕桑产业,新植桑园6000亩,改造低产桑园5000亩;依托气候和物种优势,大力发展观赏兰花、盆花和高档鲜切花等特色花卉园艺产业;在河谷槽区建立以优质柑橘为主的热区水果示范基地5000亩,在丹凤街道、葵山镇、彩云镇、竹基镇建立以优质梨、大樱桃、葡萄为主的温带水果示范基地5000亩,改造低产果园10个4000亩,做好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工作;努力打造“高良薏芢米”、“师宗五龙黄姜”、“师宗足法辣椒”、“凤牌”蔬菜、“师宗大樱桃”等优质品牌。三是山地牧业壮大工程。发展规模养殖场174个,扶植发展生猪、肉牛、肉羊、獭兔等畜禽的规模化、专业化养殖;建设大同、彩云牲畜及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努力打造“师宗黑山羊”、“师宗壮牛”等地理标识证明商标和产品商标。四是特种水产开发工程。发展2000亩特种淡水养殖和优质土著鱼养殖,同时在总结好五龙阿穆尔鲟鱼养殖经验的基础上,建设鲟鱼原种繁育、养殖和鱼子酱加工一体化生产基地。五是高效林业推进工程。围绕“生态环境优美、生态产业繁荣、生态文化和谐”目标,建设速生商品林、生态公益林两个100万亩基地,优质泡核桃、油茶两个30万亩基地,以及1000万株绿化苗木等林产品示范基地,将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7.6%,林木蓄积量达800万立方米。六是开放农业打造工程。积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农特产品交易博览会,申报注册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品牌农产品,加大生物产业加工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吸纳社会资本参与高原特色农业开发,培育打造农业观光休闲旅游企业,建设乡村旅游特色村21个,全面提升全县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3.安居工程。加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5年实施安居工程6500户,平均每年实施1300户,其中县住建局牵头实施抗震安居房1000户,县扶贫办牵头实施扶贫安居房300户。每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300万元,每户补助1万元。
4.易地扶贫。加大易地扶贫开发力度,改善基本丧失生存条件地区贫困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5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5000人,平均每年搬迁1000人,其中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实施搬迁300人,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实施搬迁300人,县扶贫办牵头实施搬迁200人,县移民局牵头实施搬迁200人。每年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600万元,平均每搬迁1人补助0.6万元。
5.素质提升。一是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输出和培训力度,切实增加贫困地区农民工资性收入。5年组织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输出培训45000人,平均每年实施9000人,其中县农业局牵头培训5000人,县人社局牵头培训1000人,县扶贫办牵头培训1000人,其他有关部门培训2000人。每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180万元至720万元,人均补助200元至800元。二是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在总结完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每年补助1000人,争取中央财政补助150万元,每名学生补助0.15万元。
6.信贷扶贫。一是进一步扩大小额扶贫到户贷款发放规模,解决贫困地区农民贷款难问题,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5年发放小额扶贫到户贷款2亿元,平均每年发放4000万元。县财政根据每年小额扶贫到户贷款增量,安排贴息资金予以适当贴息。二是加大扶贫贷款贴息扶持力度,扶植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带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每年扶持企业贴息贷款额度1000万元以上,扶持2家以上龙头企业,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7.革命老区建设。一是每年实施革命老区建设省级项目村3个,每个村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50至1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0万元。二是每年实施县级革命老区建设村2个,每个村投入县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0万元,帮助部分既不是贫困村、也不属小康示范村的村寨解决开发建设问题。
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必须在项目规划审批后的第二个月内一次性拨付到位,其他各类资金必须在实施期间内落实到位。
(三)挂钩帮扶。建立挂钩帮扶责任制,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到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帮扶到行政村。实施扶贫开发“整乡推进”的乡(镇、街道),县处级领导直接挂钩联系到行政村。各乡(镇、街道)站(所)挂钩帮扶到自然村,党员干部挂钩帮扶到贫困户,驻村扶贫干部(可与新农村工作队员相结合,由县级派驻)驻村帮扶。
(四)金融支持。积极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小额信贷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健全信贷资金投向贫困地区的激励机制,结合住建系统危旧房改造工程,增加财政扶贫贴息贷款规模,加快推进以“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重点的“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大力开展“信用乡镇”和“信用村”创建活动。鼓励农户贷款联保方式,大力发展贴近农户的小额贷款,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五)强化管理。维护农民在项目建设中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行业技术规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跟踪监测、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建立健全后续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资金报账制、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监察、审计、财政和扶贫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对违法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奖惩。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项目乡(镇、街道)、项目村进行考核初验,形成初验报告,报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全面考核验收。根据市级考核结果,县委、县政府对下列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1.每批综合考核进入全市前3名的乡(镇、街道)、前9名的村委会、考核为优秀的驻村扶贫干部,推荐上报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2.完成或超额完成整合项目资金任务的集体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成绩突出者,推荐上报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3.投入帮扶资金20万元以上的挂钩帮扶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授予金、银、铜牌奖励,同时推荐上报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整乡、整村推进工作纳入县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作为衡量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资金整合方案整合资金、工作拖沓、措施不力、工作效果差,未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且当年不能评先进;对考核不合格的驻村扶贫干部延长挂职时间1年,不合格不出村,并进行通报批评;对综合考核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县直挂钩帮扶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当年公务员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进行通报和问责;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和问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联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各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县级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把农村扶贫开发攻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项目乡(镇、街道)、项目村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二)落实部门责任。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行业技术指导、跟踪服务、检查督促等工作,整合部门资源,落实任务分解,制定工作方案,做到项目优先计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安排,措施优先落实。县扶贫办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项目管理、入户项目补助、资金筹集、资金管理、考核验收、驻村扶贫干部选派和管理等配套文件。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农村扶贫开发攻坚的方针政策,充分展示扶贫开发攻坚的成就和经验,全面反映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扶贫开发攻坚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