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批准宣威市退出贫困县序列,宣威市正式脱贫摘帽。脱贫摘帽后,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保障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实现扶贫领域存在问题清零,5月18日,宣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暨绩效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14年1月1日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取得成效,宣威市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市长周云锋同志为组长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从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局、教体局、医保局、人社局、民政局、发改局、林草局、卫健局等市直部门抽调100名精兵强将,按照10人一个组,分成10个组,对全市28个乡(镇、街道)和8个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本次检查主要包括扶贫资金核算和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和绩效情况、扶贫资金结余结转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四大方面的内容,共涉及财政资金79.53亿元。在5月份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6月2日召开了检查动员培训会,随后10个检查组分别进驻到36家被检查单位,开展了为期35天的集中检查,集中检查既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又检查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道路基础设施、人畜饮水、产业扶贫等扶贫项目,按照一定比列,随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到户补助类项目选择一定比列到农户家中进行现场核实。检查以资金为源头,以问题为导向,采取逐笔跟踪的方式,点线面结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按照问题线索要求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目前,10个检查组均已完成集中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在集中检查期间没有整改完的问题,将提交市检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处理,对市检查领导小组研究作出的处理意见,要求各单位在8月15日之前进行全面整改。
通讯员:海宇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