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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 ——培育新业态 助企渡难关 积极促升级
  • 发布日期:2020-05-21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3400

5月18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出台的《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文旅“18条”)进行解读。会上,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情况。

  文旅“18条”是在文旅业受疫情影响和产业转型双重压力的背景下制定出台的。一季度,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数量和各项旅游收入均出现大幅下滑,文旅企业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与此同时,全省文旅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阵痛期”,新产品、新业态供给不足,旅游产品升级换代缓慢;旅游景区收入高度依赖门票,景区寻找新盈利点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的占比逐年下降,亟待寻找新的发展模式。文旅“18条”出台过程中,广泛听取了全省文旅企业、文旅行业协会、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多轮修改完善。

  文旅“18条”概括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加快推进文旅业态升级”“建立项目推进激励机制”“完善市场推广机制”5大版块,主要聚焦3大方面——

  一是聚焦疫情对文旅企业的重大影响,帮助文旅企业渡难关。文旅“18条”的第1至7条,从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惠企措施、减免企业房租和企业税费、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和融资成本、加大银行的贷款贴息力度、支持设立文旅支行等方面,进一步帮助文旅企业减税降费降成本,想方设法让文旅企业稳下来、活下去。

  二是聚焦文旅大项目建设和新业态新产品培育,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文旅“18条”的第8至14条一方面通过“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树立云南诚信旅游品牌”来提升我省旅游服务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推出文旅新产品,出台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重大项目和半山酒店建设、支持高A级景区创建”等措施,加快推动全省文旅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聚焦文旅市场回暖复苏,实施扩大旅游宣传营销的一揽子计划。文旅“18条”的第15至18条通过“打造云南文旅新形象、开展系列市场营销活动、旅游景区门票优惠、对自驾游客予以油票补贴”等措施,让广大游客和全省文旅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政策优惠,进一步激发文旅消费需求,通过消费金融的导入,实现文旅市场回暖回升。

  据介绍,省自然资源厅积极研究旅游用地差别化保障措施。首先,切实做好旅游业用地规划保障。对省重点旅游园区和重点旅游项目,特别是全省20个左右的重大文旅项目,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指标。其次,实施点状供地,落实差别化用地政策。允许根据项目实际缩小建设用地报批范围,对非实际建设用地可按原地类管理,不占用建设用地指标。此外,鼓励多方式供应土地,鼓励依法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另外,省财政厅统筹资金60亿元,用于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及冷链物流建设专项扶持。通过专项贴息、担保费补助等财政措施,放大财政资金帮扶效应,纾缓文旅企业资金流动和周转困难,预计每1亿元财政资金可以撬动40亿元流动资金贷款。

  下一步,我省相关部门将着重加大宣传解读、制定相应细化方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推进文旅“18条”尽快落地实行。

  云南网记者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