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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 开展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 发布日期:2024-06-03
  • 来源:国家统计局
  • 阅读量:185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国家统计局近日印发了《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简称《方案》),对乡村振兴统计监测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主要成果、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方案》提出,要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等战略部署,研究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统计报表,建立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一套表制度,全面反映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全貌和农业发展状况,实现对全国31个省(市、区)2000多个县乡村振兴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对于监测工作成果,《方案》指出,要通过开展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建立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制度、创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动态数据库、编制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数据集以及形成乡村振兴统计监测系列分析报告。《方案》还明确了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各项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要求各地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夯实数据基础、推进数据共享、加强数据分析。

据了解,国家统计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将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重点统计工作任务之一,着力予以推动。2023年以来,国家统计局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广泛征求省、市、县、乡、村各级统计人员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建立起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一套表制度,组织各地认真填报并开展测算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接下来,国家统计局和各地统计机构将认真按照方案安排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全面客观反映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情况,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统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