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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1个已完成!云南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发布日期:2024-01-08
  •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 阅读量:3890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

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

云南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取得一定进展,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1月5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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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决策部署,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重点研究,重点部署,重点推进。坚持生态化、资源化,坚持以用促治,一村一策,分区分类,突出资源化利用,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13262个行政村中,累计6631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50%,与2022年同期相比,治理率提升12个百分点。

主要做法

1高位统筹部署,全力攻坚

召开全省农村生活污水现场会,省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全面部署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立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明确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监测评估组和督导检查组等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组织完成第4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排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底数清单、治理任务清单、问题设施清单“三项清单”,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奠定基础。

印发实施《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目标为导向,将目标任务具体化、清单化,逐年下达县(市、区)。突出重点,将九大高原湖泊和赤水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千万工程”示范村、城乡接合部、人口集中、传统村落、具有旅游属性、现代化边境幸福村、道路沿线等村庄作为优先治理区域,以整县推进为主要路径,全力推进治理攻坚行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把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把考核结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完善治理思路,以用促治

深入分析云南村庄特点,根据村庄地形地貌、排水去向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等,将村庄分为坝区、山区半山区和水生态环境敏感区村庄,分区分类施策治理。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和《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坝区、山区半山区、水生态环境敏感区等不同区域村庄,科学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推进治理。

坝区村庄鼓励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管并入城镇污水管网一并处理,不具备条件的采取集中、分散式治理或资源化利用模式实施治理;山区半山区村庄鼓励采取分户分片、多点收集、分散利用的模式,建设“小三格”、“大三格”、稳定塘等简易实用治理设施,达到相关标准后,因山就势、就近就地用于耕地、林地、小花园、小果园等灌溉。水生态环境敏感区村庄尽量纳管并入城镇污水管网,不具备条件的分片建设集中、分散式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达标处理。


3坚持典型引路,整县推进

向浙江、福建等省份看齐,学习研究其经验做法,指导各地在重点流域和坝区、山区半山区等不同类型地区开展治理试点,总结推广牟定“五个五”治理模式和马关“123456”治理经验。汇编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典型案例汇编(第一批)》,供各地学习借鉴。

建立“以奖代补”机制,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实施方案》,2023年至2025年,每年统筹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开展整县推进试点。帮扶指导64个县(市、区)编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完成2批次整县推进试点省级竞争性评审,确定了马关、武定等20个试点县,加大工作力度,指导推进试点工作,以试点示范效应带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4强化科技支撑,帮扶指导

不断完善治理技术支撑体系,以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向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单位征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领域的专家,组建省级专家库,研究破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技术和关键难题,为推进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强化帮扶指导,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治理模式和技术培训,解读相关技术规范文件,提升基层治理技术水平。深入90余个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一线指导帮扶地方理清思路,科学合理确定治理模式,指导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建立健全机制,强化运维

注重建管并重,结合云南实际,制定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运维责任主体、部门监督指导责任、运维资金投入机制等,指导129个县(市、区)印发实施县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推动各地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维管理机制。

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初稿)》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初稿)》,进一步规范处理设施建设和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强化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意识,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简易治理设施运维,用好村保洁员、护林员,实现一岗多责。


6拓展资金渠道,保障治理

多渠道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帮扶指导各地做好中央和省级项目储备,目前,我省8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库,“十三五”以来,争取到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5.5229亿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6.0042亿元,支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绿色融资工作,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协作,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指导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金融项目申报、实施。2021年以来,各地共争取到国开行云南省分行、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的75亿元金融资金支持。

在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折页”宣传册和指导手册“口袋书”,制作发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动漫短视频,引导带动村民以投工投劳方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不足等难题。

目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天津、上海、浙江等全国先进省份,对标西部省份四川,还有较大差距。距离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25年治理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州(市)之间、县(市、区)之间治理进度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较好州(市)治理率高的已经达到78%,最低仅为40%,相差38个百分点;较好县(市、区)已实现全面治理,最低仅为24%,差距较大。

二是部分地区治理思路不够完善。针对我省大部分自然村位于山区半山区,居住分散,农村生活污水总量少、不稳定、浓度低、收集难,难以满足可持续化治理要求等特点,部分地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考虑不足。

三是重建轻管较为突出。一些地方治理设施建设论证不够充分,片面追求设施化、工程化,甚至动力化,建设成本和运行维护成本过高,“建得起、管不起”;有的建成后长期不验收、不移交,加之乡村缺乏运维专业人员,导致设施停运闲置,不可持续。

四是治理资金保障不足。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不足依然是我省突出短板,县级财政困难、能力有限,资金筹措渠道和办法不多,资金缺口较大,难以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


下一步工作

1全力推进治理攻坚行动

深化治理思路,加强统筹谋划,系统精准施治,以整县推进为主要路径,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力争到2024年底,治理率达55%,2025年底,治理率达60%以上,进入西部前列。


2加强协作合力推进治理

加强部门联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等有效衔接,增强工作的协同性、系统性,全链条推进治理工作,努力解决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脱节的问题。


3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应

坚持典型引路,全省推广“牟定模式”、“马关经验”,组织实施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整县推进试点,组织开展整县推进试点成效评估,以试点效应带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提升。


4不断加强设施运行管护

坚持建管并重,破除“重建设、轻运维”的顽疾,抓牢治理设施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提升村级治理设施运维技术水平,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技术指南。督促指导建立完善县、乡、村的有制度执行、有专人落实的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