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的发展道路上,最让人担心的莫过于因天灾人祸导致群众返贫致贫,道路交通事故就是其中之一。为有效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引发的社会问题,使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走深走实,近年来,麒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积极协调司法、财政、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对因道路交通事故致贫或返贫人员进行梳理排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主动引导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为陷入困境的人民群众“雪中送炭”。
2010年11月8日上午6时50分许,国道326线麒麟区越州镇段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受害人王某焕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被货车碾压后当场死亡。王某焕生前家境贫寒、家徒四壁,其丈夫李某恩生性憨厚,无其他技能,两人育有一女。为缓解家庭经济压力,王某焕赊账买了一辆摩托车去打零工,没想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让这个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交通事故发生时,王某焕的女儿只有5岁,受害人一家并没有获得任何赔偿,生活陷入困境。
为帮助这一家人摆脱贫困,尽快步入生活正轨,办案民警张朴所积极开展心理疏导,鼓励其面对生活的不幸,并个人资助力所能及帮助这个不幸的家庭。逢年过节,他会带上油米等物资探望李某一家人,关心小女孩的成长和学习状况,十年如一日,他的资助从未间断。如今,小女孩已上高二,学习成绩优秀,他决定资助她完成学业。
帮扶对象家的老房
在了解李某和女儿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后,张朴所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主动和同事们打报告、写申请,协调救助相关程序。今年9月,经各方努力,该案7万元救助金通过审批。得知这一消息后,李某恩和女儿心里乐开了花。看到李某家多年居住的危房,张朴所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多次奔走协调村委会极力解决李某家危房问题。9月底,终于协调了村里一家村民的闲置房,低价卖给了李某恩,为父女俩安置了一个“新家”,帮助他们改善居住和生活条件。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因交通事故导致农村群众返贫情况时有发生。麒麟交警大队按照帮扶救助相关要求,制定完善帮扶救助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最大限度的给予交通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庭的资助,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受害人权益,为乡村振兴注入不竭动力,时刻传递着麒麟交警温度,奏响着“事故无情人有情”的和谐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