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王予波
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新形势下做好有效衔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云南省要深刻领会、切实贯彻好,以国家和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推动有效衔接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各项任务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抓实返贫监测和精准帮扶这个基础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压紧压实责任,发挥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预警响应作用,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实现平稳过渡,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当前,云南省纳入监测帮扶的3类重点对象,占全国的14.2%,任务十分艰巨。动态监测帮扶是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的第一道防线。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梯田红米喜获丰收。
一是加强入户调查、促膝交谈,健全信息共享、会商应对机制,加大动态摸排力度,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筛出来,一户一策精准实施帮扶措施,防止流动低收入群体“失联缺管”。
二是重点关注57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一步完善“一县一方案”,动态优化调整帮扶措施,加快补短板、促发展项目落地。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专项行动,抓好就业帮扶、产业发展、社区治理、设施提升等工作,补齐安置点学校学位、医疗床位等缺口,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加快推动搬迁安置点融入新型城镇化。
三是按照巩固、提高、不反弹的要求,持续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尤其要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强化、压实学校特别是班主任的工作责任,防止失学辍学问题反弹,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四是落实好沪滇对口协作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争取中央定点单位更多支持,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压实省级定点帮扶单位责任。
二、抓实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必须稳步推进、抓紧抓细脱贫人口增收工作,丝毫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一是扎实推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做好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培育经营主体等工作,重点关注收入较低和收入下降脱贫人口,对人均纯收入低于8500元的脱贫家庭实行一户一策、加快动态清零,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二是把增加工资性收入作为主攻方向。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细化分类就业帮扶措施,落实好跨省务工一次性补贴、企业稳岗奖补和脱贫人口务工税费减免等政策,全年完成70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培训后每人获得一项职业技能认定,推动转移就业规模扩大、质量提升。
三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思维,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另起炉灶一批”的思路,着力解决建而未成、成而未用、用而不好的问题,切实提高帮扶项目、资产效益。引入市场化机制,落实好帮扶车间奖补政策,帮助解决订单不足、资金短缺、物流不畅等问题,防止出现新的闲置资产。
三、抓实乡村产业发展这个重中之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要靠产业,产业发展要有特色。
一是解决好发展什么的问题。更好地挖掘“土”的资源、放大“特”的优势、提高“产”的效益。坚持把60%以上的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主导产业,深入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庭院经济等新业态。始终牢记抓乡村旅游就是抓乡村振兴、抓乡村旅游就是抓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典型示范,发挥好带动作用,确保做一个成一个。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注重防范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不搞“拍脑袋”决策、大包大揽。
二是解决靠谁发展的问题。通过市场化机制把农民联结起来、组织起来,依靠广大农民发展乡村产业。深入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倍增计划,紧盯精深加工、品牌建设、产品营销、物流仓储等短板加快经营主体引育,努力实现国家级龙头企业州市全覆盖、省级龙头企业县级全覆盖、州市级龙头企业村级全覆盖,实现广大农户与市场有效对接。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联农带农机制,将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家庭全部纳入联农带农范围,特别是乡村振兴资金扶持的经营性项目,必须与脱贫户、监测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决不允许资本下乡侵害农民利益。
三是乡村产业发展要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统筹联动起来。各地要管好用好项目资金,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将村级集体经济深度嵌入乡村产业发展链条中,推动不同类型村级集体经济做大做强,确保每个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每个县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平均水平达10万元以上。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永丰镇十万亩苹果基地。
四、抓实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这个塑形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特别是要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一是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完善县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和项目库,因村施策制定村庄规划、推进村庄改造,提升以教育卫生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抓实基础设施建设,年内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以上。因地制宜,从最基本的需求着手,从群众急需、眼下能办的事情做起,通过投入少、群众直接受益的项目,让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可感可及。
二是全面学习运用浙江经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好、理解透,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围绕厕所、垃圾、污水、村容村貌提升和绿化美化等5个重点,协同开展整治提升,让每一个村庄都美丽宜居起来、家家户户都干净整洁起来。通过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环境变革催发产业变革,激发观念变革、治理变革,努力实现乡村重塑。
五、抓实加强改进乡村治理这个关键环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鼓舞人民,用好用活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等生动教材,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夯实党在边疆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
二是加强村(社区)“两委”建设,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推动资源力量下沉,有效引导农民参与乡村治理。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承优秀农耕文化,从乡村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不断完善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深入开展农村移风易俗重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高价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抓党建促乡村治理,有力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好用好“浦江经验”,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强基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禁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辍学行为。
六、抓实问题整改这个严肃任务
用好考核评估结果,较真碰硬,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是原原本本抓整改。认真落实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一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和销号5个清单,项目化、清单化推进落实,实现动态清零,确保个个问题有着落、件件整改见实效。以资金项目资产问题整改为重点,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实施的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审视评估,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坚决纠治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上的“乱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项目发挥效益。
二是举一反三抓整改。举一反三是一种意识、能力、意志,体现的是负责精神、担当精神、斗争精神。把别人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从个别问题发现普遍性问题,从表面问题查找深层次问题,切实把问题和不足找全,把产生的根源和症结找准,把一个问题当成一类问题来研究,以一个问题的整改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
三是自检自查抓整改。发现不了问题是最大的问题。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打实地开展一轮全面自查,对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多渠道发现和收集问题,决不允许对问题漠然视之、无动于衷、久拖不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是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主体,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加大常态排查和分析调度力度,真正把问题发现在日常、解决在平常。
四是巩固成效抓整改。把整改客观问题与解决主观问题、整改个性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整改现实问题与防范新的问题结合起来,坚持系统施策、标本兼治,更加注重从政策和机制等方面抓实整改,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从根子上破除“整改—反弹—再整改”的怪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通过抓经营主体倍增、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抓持续稳定增收来做好“三农”工作,把工作抓实、基础打实、步子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