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主线,创新开展“脱贫人口三年增收行动”,全力推动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各项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鲁甸县卯家湾安置区
收入不断提高 就业稳中有进
2022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人均纯收入达到13761.06元,较2021年增长15.82%,超过同期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下有劳动力搬迁群众家庭动态清零。搬迁群众(含同步搬迁人口)实现转移就业60.51万人,实现有劳动力搬迁家庭户均2人以上就业。
加大资金投入 赋能快速发展
2022年直接投入37.05亿元,用于支持后续产业发展,提升完善学校、社区综合服务等配套设施。
提升就业质量 促进群众增收
组织开展重点帮扶县及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就业帮扶专项行动,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无产业技能、无法外出的困难搬迁劳动力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强化民生兜底 提高救助水平
积极做好搬迁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按月发放补助,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对脱贫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两后生”纳入“雨露计划”。
完善配套设施 提升公共服务
将易地扶贫搬迁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纳入2021—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开展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动态监测,确保为安置区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保持动态达标。
抓实社区治理 推动社会融入
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兰坪县金顶镇,设立金顶和翠屏街道,符合条件的安置区新设立街道办事处15个、村(居)委会132个,组建基层党组织1676个。